一、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的范围
全国各级残联康复中心/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部门、特殊教育学校、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社会办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等。
二、基本的康复训练场所与设施设备
1、康复训练场所
设有集体课教室、感统训练室、语言/认知训练室、音乐游戏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测评室、家长咨询室等;有户外活动场地,室内外康复训练场所安全、通风透气、采光好,色彩设计、装饰应适合儿童的心理特点。
2、设备设施:
配备适合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要求的各类康复、教学设施、设备和玩、教具。
集体课教室:配备儿童的课桌椅、大小白(黑)板、电视、DVD、录音机、音乐设备、多媒体训练设备、适合儿童特点的教学挂图、卡片、相关教具等。
感统训练室:配备滑板车、大滑板、吊筒、钻滚筒、羊角球、大龙球、布袋跳、触觉球、按摩地垫、平衡木及平衡踩踏车等;
语言/认知训练室:配备图形认知组件、“看图说话”用的挂图、录音机或语言治疗机、非语言交流写字画板等;
音乐游戏室:配备各种小型敲击乐器、电子琴或钢琴、收录放机、拼图、插板、积木、彩色画笔、黑板、剪纸及贴图用具、纸牌、精细运动训练用玩具、儿童作品展示柜等;
生活辅导室:配备洗漱、饮食、清洁、简单劳动等日常生活训练设施、器具、工具、家具、电器等;设有专门的卫生间、盥洗室和消毒设备。
个训室:配备个别化康复教育课程评量表、个训用桌椅、玩教具等;
多媒体教室:配备计算机、摄像机、电视机、录音机、音响、VCD设备等;
测评室:配备单向玻璃及扩音系统,在测评室外可以听和看见测评情况;
家长咨询室:配备接待用桌椅、材料柜、档案柜、电脑、电脑桌椅等;
室外活动场地:秋千、滑梯、沙坑、球池等大型玩具。
三、康复服务能力
1、规模 平均日康复训练人数不少于20名。
2、专业人员配置 至少配有3名特教(幼教)教师、2名康复治疗师(具有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师生配比为1:3。
3、开展智力残疾儿童能力评估、心理教育测评、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制定、实施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康复教育活动,培训儿童家长。
4、工作流程完整,定期进行初、中、末期评估,制定符合儿童能力发展和生活实际的个别化康复目标和训练计划,有周训练课程安排和日训练服务流程,康复教学活动、环节设计、方法运用得当,康复档案填写规范,保存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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