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身份证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
办理部门 | 吴起县公安局 |
办理依据 | 陕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关于放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通知 |
申请条件 |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吴起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户籍人员: 1、在吴起县内已领取我县居住证的; 2、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等具有合法稳定就业且已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半年以上的; 3、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具有稳定住所且已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半年以上的; 4、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的。 |
办理材料 | 《有效期满或损坏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学生证》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满或损坏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学生证或户口簿等),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申请换领的,应交验原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人员,按规定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各项手续。通过人证一致性审核后,现场采集人像并通过省级人像质量认证平台认证相片,现场采集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完成申请手续。 |
办理地点 | 吴起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五) |
联系电话 | 0911-7918037 |
法定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依据: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政部、发改委《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综[2004]8号)。标准:换领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遗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每证40元) |
办理表格 | 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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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62602000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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