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设立、变更、注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依据 | 《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二十七条 设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取得人力资源中介服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五十一条 职业中介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终止的,应当按照设立许可程序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第十七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改变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以及停业、终止等情形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
行使层级 | 县级 |
通办范围 | 县内 |
受理部门 | 吴起县人才交流培训管理中心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受理条件 | 1.有规范的机构名称、章程、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2.有适应业务活动的固定场所和设施;3.有十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4.有3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
联办机构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吴起县中街县政府大楼三楼320室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
联系电话 | 0911-8390700 |
监督电话 | 0911-8390693 |
结果名称 | 设立、变更、注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 |
结果样本 | 无 |
申请材料 | 1.审批表1份;2.申请书(包括业务范围、可行性等内容)1份;3.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预名通知书)1份;4.公司章程1份;5.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6.工作制度(或管理制度)1份;7.公司主要业务服务流程1份;8.企业注册资金验资报告1份;9.房租租赁协议(或房产证);10.办公设备清单1份。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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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及样表下载 | 无 |
收费信息 | 否 |
陕公网安备 61062602000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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