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减免审核 |
事项类型 | 其他类别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
行使层级 | 县级 |
通办范围 | 县内 |
受理部门 | 吴起县地方税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纳税人 |
受理条件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立办立取 |
法定办结时限 | 立办立取 |
办理地点 | 吴起县开发区地税局办公楼1楼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
联系电话 | 0911-12366 |
监督电话 | 0911--7698231 |
结果名称 | 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减免 |
结果样本 | 无 |
申请材料 |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1份;2.减免税申请报告1份;3.房屋产权证原件;4.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5.申请人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6.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材料。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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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及样表下载 | 无 |
收费信息 | 否 |
陕公网安备 61062602000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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