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
事项类型 | 行政强制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条第二款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通办范围 | 县内 |
受理部门 | 吴起县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股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纳税人 |
受理条件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立办立取 |
法定办结时限 | 立办立取 |
办理地点 | 吴起县开发区地税局办公楼1楼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
联系电话 | 0911--7698231 |
监督电话 | 0911-7699266 |
结果名称 | 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
结果样本 | 无 |
申请材料 | 无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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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及样表下载 | 无 |
收费信息 | 否 |
陕公网安备 61062602000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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