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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年9月5日

事项名称

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事先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一)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的;

行使层级

县级

通办范围

本县

受理部门

吴起县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企业、个人

受理条件

1、不影响行车安全;2、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联办机构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吴起县白石咀党校综合办公楼771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

0911-3363576

监督电话

0911-8390811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申请材料

1、审查申请人许可事项,申请书等相关材料;2、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3、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4、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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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信息

依据陕价经发[2009]30号文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