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县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依据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407号令)第六条第三款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负责本地区粮食的总量平衡和地方储备粮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 |
行使层级 | 县级 |
通办范围 | 县内 |
受理部门 | 吴起县粮食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服务对象 | 粮食企业法人或公民 |
受理条件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吴起县中心街吴起县粮食局304室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
联系电话 | 0911-7612004 |
监督电话 | 0911-8390595 |
结果名称 | 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 |
结果样本 | 无 |
申请材料 | 无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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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及样表下载 | 无 |
收费信息 | 否 |
陕公网安备 61062602000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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