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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备案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年9月13日

事项名称

汽车租赁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类别

办理依据

《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陕交函[2014553号)二、维护经营秩序,科学引导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二)是对汽车租赁管理实行备案制度。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内汽车租赁行业发展情况,要求经营者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5天内,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相关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填写备案登记表。

行使层级

县级

通办范围

县内

受理部门

吴起县道路运输管理站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服务对象

需要备案的汽车租赁业户和货运经营者

受理条件

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5天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相关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填写备案登记表

联办机构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吴起县地方海事处办公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

0911-7827129

监督电话

0911-8390268

结果名称

汽车租赁备案

结果样本

申请材料

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
2、有效的货运车辆承运人责任保险单;

3、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责任状;

4、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和委托书原件一份。

5、申请人应如实提供材料并对申请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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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