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依据 |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行使层级 | 县级 |
通办范围 | 本县 |
受理部门 | 吴起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服务对象 | 权利人 |
受理条件 | 以出让、划拨、国家租赁等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1)属铁路、公路、码头、水利工程、公园、绿地、堆场等非房屋建设工程的; (2)尚未建有房屋等建筑物或虽有在建建筑物但暂不符合房屋登记条件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的,应分别申请登记。 |
联办机构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吴起县政务大厅56号窗口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
联系电话 | 0911-7613099 |
监督电话 | 0911-7612197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结果样本 | 无 |
申请材料 | 依照《陕西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试行)》要求提供 |
办理流程 | 收件→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
表格及样表下载 | |
收费信息 |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收取,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
陕公网安备 61062602000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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