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依据 |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行使层级 | 县级 |
通办范围 | 本县 |
受理部门 | 吴起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服务对象 | 权利人 |
受理条件 |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土地或者房屋坐落发生变化的; (3)因批准改扩建,土地或者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 (4)经依法批准,土地用途或房屋用途发生变化的; (5)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 (6)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7)土地权利性质发生变化的,包括划拨改为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授权经营方式的; (8)房屋性质发生变化的,包括将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自用住房以及其他不完全产权的房地产变更为商品房或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
联办机构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吴起县政务大厅56号窗口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
联系电话 | 0911-7613099 |
监督电话 | 0911-7612197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结果样本 | 无 |
申请材料 | 依照《陕西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试行)》要求提供 |
办理流程 | 收件→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
表格及样表下载 | |
收费信息 |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收取,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
陕公网安备 61062602000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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