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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彦,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陕西吴起人,大专文化程度,1984年12月参加工作,非中共党员。 1984年12月至1986年5月在洛源乡财政所工作;1986年5月至1986年12月在长城乡财政所工作;1986年12月至1996年1月在县财政局工作(期间:1990年9月至1993年7月在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学习);1996年1月至2000年3月任县农税局副局长;2000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县文体事业局局长;2002年12月至2007年10月任政协吴起县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期间:2002年12月至2005年3月兼任县文体事业局局长;2005年3月至2007年3月兼任县工商联合会会长);2007年10月至2012年1月任政协吴起县第七届委员会副主席、兼任县文联主席;2012年1月任政协吴起县第八届委员会副主席、兼任县文联主席。政协延安市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委员会委员。陕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延安市书法家协会理事。2017年1月11日当选为政协吴起县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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